斗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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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续)
2008-05-05 15:07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全省统一标准,由学校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反映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采集确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主要通过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应。

未参加新课改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

五、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时间与日期

(一)分值与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分)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英语(不含听力)

120

120

英语听力

30

30

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自选模块

90

60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90

100

(二)具体日期。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文科/理科);

6月8日:上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外语;

6月9日上午:自选模块考试;

每年3月、9月:英语听力考试;

每年4月、10月:技术考试。

六、命题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 科综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 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IB)的范围。

技术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的范围。

命题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旨,以准确、规范、科学、公平为目标,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的辨证关系,体现能力立意,确保质量。

七、报名、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

(一)报名。实行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报名办法,由学生自主选择报名方式。学生在报名时确定报考科类和考试类别,各类别可以兼报。

(二)划定分数线。分类分批划定分数线。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不同类别考试科目组合计算总分,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划定下一批分数线。

(三)填报志愿。分类分批进行。在上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下一批志愿。

(四)录取。在每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分数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以上材料下载于浙江教育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