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7 点击数: 来源:
近日,我院连连收到课题立项和获奖通知,12月6日,来自国家统计局官方网(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612/t20161206_1437914.html)消息《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公告》,斗三公周天琦和袁芬老师分别获得课题立项。周天琦副教授主持的课题《基于手机大数据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统计研究》,立项编号:2016LY65。袁芬副教授主持的课题《基于Hadoop的城市交通流量统计分析平台设计与研究》,立项编号:2016LY82。
12月5日,接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杭社规【2016】27号》文件《关于公布2017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立项课题的通知》,该课题共立项200项,我院立项5项。期中徐立娣老师主持的课题《乡村休闲旅游地游客的旅游行为偏好及市场规律研究——以浙江安吉为例》和孙亚敏老师主持的《老龄化背景下儿童文学中老人形象研究》获资助课题。樊西峰老师主持的《杭州市农村电商的提升发展研究》,骆王丽老师主持的《旅游小镇茶文化价值理念体系的构建——基于浙江省龙坞镇的实践与研究》,吴冬老师主持的《基于移动通信大数据的农村孤寡老年人口跟踪监测平台的研究》为自筹经费课题。
通知规定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资助课题立项后先拨付6000元前期研究经费,后续经费待结题评审确定等级后予以拨付。申请结题时,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结题成果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3)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资助课题成果结题评审为优秀的为重点课题,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如结题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则取消立项。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追认为资助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1万元。
12月2日,接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关于公布2016年年会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我院基础部教师徐治彬教授的《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获二等奖。
学院要求,各获得立项教师认真准备,努力钻研,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结题,同时也希望其他教师积极参与教育部、浙江省各厅局课题的申报。(党政办 科研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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