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联合发文,表彰2012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我院荣获2012年度“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2012年12月14日省、市检查组来斗三公视察指导工作,斗三公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的充分肯定,认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思路清晰、注重统筹;校园技防设施投入合理,硬件设施符合标准;基础扎实、管理科学、保障有力,有力推动了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能部门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强,管理规范,重视制度建设;申报材料规范,支撑材料详实,达到了“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考核要求。(保卫处供稿)
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