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3-07 点击数: 来源:
各系部:
??????? 为了营造学校的学术气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讲课水平和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根据浙征职教[2004]1号文件要求,本学年全院的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于4月10日-4月21日展开。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基本要求:
???????讲课是教师执行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施教案的具体过程,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体系和要求上课,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讲清难点和疑点,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能力,因材施教,做好课后总结,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同时做好学生的课堂纪律管理和考勤工作。
二、讲课竞赛的组织与评议:
???????1、参赛对象:
???????本院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编中青年教师。
???????2、组织形式:
???????教师自愿报名,各系、部初选、评议、推荐参加院级的竞赛活动,各系、部将参赛名单于3月31日前报教务处汇总。
???????3、名额分配:
???????每个系部推荐参赛教师1-2名。
???????4、评奖等级、名额及奖励形式:
???????(1) 院级奖项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 (2) 奖励形式:获奖人员发给证书及奖金;
???????5、讲课效果评议:
???????(1) 学院成立讲课竞赛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参赛教师讲课效果;
??????? (2) 教务处负责评审结果的汇总和统计;
??????? (3) 评审小组成员由院领导、教务处、系(部)负责人组成。
二○○六年三月六日
斗三公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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