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0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现将学院2017年寒假放假及下学期开学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放假时间及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
(一)本学期全院学生于1月13日开始放寒假;教职工1月16日开始放寒假。下学期,教职工于2月12日报到上班;学生于2月14日报到、注册;2月15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二、各部门在放假前应认真检查水、电、消防、防偷盗等安全事项,重要部位应自行贴封条。学生宿舍一律不准留宿学生,学生贵重物品必须自行带回。食堂停伙。本院教工需留宿校内,应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保卫处登记。保卫处、总务设备处共同做好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
三、各部门水、电、门、窗等设备需要维修的,于1月13日前统计后报总务设备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总务设备处要在下学期开学前维修完毕。
四、寒假期间保卫部门安排好值班,加强校园巡逻。院办安排好值班用车,1月16日起不值班的汽车一律停放校内。
五、寒假期间,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六、学习安排。
(一)本学期,学院定于1月14日-15日举办为期二天的科级(含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活动。
(二)下学期,学院定于2月12日—13日举办为期二天的科级(含教研室主任)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活动。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准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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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