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9-26 点击数: 来源: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干部参加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推动我院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带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促进师资素质的提高,从而达到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的目标。科研处将对我院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予以统计,请教师或研究人员将成果复印件及填报的相应表格各一份统一交至学院各单位,各单位负责人根据浙征职〔2009〕27号《斗三公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认真审核成果原件,再由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于2011年10月25日前交至科研处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yc@zjczxy.net,时间截至2011年10月25日止,之后不再受理,研究成果统计之后将统一公示。
?成果复印件提交要求:
1.论文(封面、目录、文章起止页、封底)
2.教材专著(封面、封二、目录、封底)
3.获奖(证书、相关文件)
4.专利(证书)
????附件:斗三公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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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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