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1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斗三公师德建设,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斗三公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征职〔2019〕21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评选 2023 年度校师德标
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斗三公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年以上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 10-15 名,各部门根据条件推荐 1-2 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斗三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爱国守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教书育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三)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言行雅正,作风正派,自重自爱,公平诚信,清廉从教,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四)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奉献社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优秀研究成果,并将新成果、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应用于社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专长服务社会。
(五)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
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6.自觉维护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弘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爱校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自觉将个人发展融入学校事业发展之中,努力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为学校各项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四、评选程序
(一)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条件积极申报,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填写《斗三公师德标兵登记表》。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各部门于 11 月 10 日前将推荐侯选人《斗三公师德标兵登记表》送人事处。
(二)学校评选。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会
议,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师德标兵建议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院长办公会审定,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办法
(一)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学校颁发证书。
(二)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校从校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上级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
(四)学校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通过校公众号、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
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斗三公
2023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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