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26 点击数: 来源: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 号)《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总结起止时间为 2022年 9月 1日 到 2023年 8月 31日。由斗三公信息公开网站(/xwgk)对社会发布。
一、概述
本总结年度正值学习贯彻斗三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作为第一批主题教育高校,在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斗三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和杭州市教育局党委的悉心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努力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管理权力的民主监督。现将斗三公本总结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由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涵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监督协调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工会有关人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具体监督信息公开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容、形式、程序进行,督促落实教代会依法做出的决议、决定。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都指派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单位的信息,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二)健全制度。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学校制订下发了《斗三公信息公开指南》《斗三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斗三公信息工作细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信息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工作规范。
(三)推动落实。根据“清单”内容将学校信息进行公开,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本总结年度内,经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公开工作正常。
二、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公开。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都及时主动公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经过多轮反复讨论修改,并以正式公文形式发到各单位,传达给全体教职工。
2、收费、基建、采购公开
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和收费管理,通过各种措施,保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该报批的报批,该备案的备案,公开亮牌收取,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对学校基建项目、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
3、人事管理制度的公开
(1)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在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通过多层面、多次修改,经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讨论批准后下发执行,考核结果均公示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开。
(2)职称评审中的公开情况。关于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标准、指标均以文件下发,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在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对所有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本总结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共公开公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18人。
(3)奖惩制度和过程公开。斗三公各类先进、模范评选,均由下至上进行,由教职工推荐,然后逐级评选。评选后进行公示,无意见后才上报评选批准单位;“我心中的好老师”“我心中的好辅导员””长征好员工”的评审从评选办法、评审程序、申报人事迹材料到评审结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了公开。
(4)干部任用公开。对拟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考核和任前公示。改革和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述职测评活动。
4、科研管理公开。每次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都实行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推荐、科研处审核、院长办公会议推荐、最后公示;成果评审除了上述程序外,对成果材料进行展示;科技工作奖励除了上述一般程序外再经过学校院务会审定。
5、招生、就业工作公开。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切实推行招生录取的“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到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确保了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录取公平廉洁、切实维护了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招生就业指导处通过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印制毕业生就业推荐手册,编制毕业生工作手册,以及开辟就业网站,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等,及时向毕业生以及社会公布各类就业信息。
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学校认真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学金评选、学生综合测评等,由学生处负责,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按校院两级逐一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过学校官网、广播台、宣传栏进行公示;学生入党入团等,都经过学校统一审核后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学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予以公开。同时,学校制定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拖拉的现象。建立了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本总结年度,未接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努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
1、中层干部会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有关情况。二级学院(部)建立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信息公开情况。
2、每周四下午是校领导接待日;设立董事长、院长信箱,纪检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师生服务热线制度,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反馈意见建议。
经以上渠道反馈,本总结年度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社会公众与学校内部均获得了良好的评议。本总结年度内没有召开教职工大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总结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具体做法、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具体做法。
1、强化考核,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
2、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学校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本总结年度,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分工、部门职责、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学金评选、学生学费、师生入党等项目都进行了全校公开。
3、广泛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学校的重大决策,都召开专题座谈会,注意倾听广大师生的意见与建议,实行决策前的通报、公示,决策后的公开。
(二)存在主要问题。
本总结年度,斗三公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实际工作中,该公开的都公开了,但一些相关公开信息呈现的形式过于单一;二是对于各二级单位的公开工作开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学校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加大对“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教育与培养,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提升建设,加快信息公开平台的改版工作,使信息公开的呈现形式更为集中和清晰。
3、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加以落实。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努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如学校网站、广播台、新媒体平台、校内宣传橱窗、会议纪要或者简报,通过学校内的电子屏幕发布通知文件和工作动态,充分利用校内各类传播平台资源,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斗三公2022-2023学年度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网址链接:()
斗三公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