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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三公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5 点击数: 来源: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4〕2 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 2024 年上半年斗三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受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省教育厅统一设置的教师资格申请受理时限内,受理本校任教满一年 ...人员的高校教师

资格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认定工作。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30 日。未在此时段内完成网上申报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 1 )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实名核验,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并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申请信息、提交认定申请。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认定所在地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现场确认点”时,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在高等学校。

(2)申请人对本人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送的电子邮件或短消息。

(3)申请人应明确申请的任教学科,申请的任教学科(课程),应与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课程)相一致。任教学科(课程)的名称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门类分类为准,一般可按照二级学科名称申请,没有二级学科名称的可按照一级学科申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相近学科申请。

(4)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上传格式为 JPG 格式,照片大小应小于 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

290 像素并小于 300 像素,高度大于 408 像素并小于 418 像素)。

(5)在个人承诺书签名处,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修改签名,确保签名工整、清晰。

(6)申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申报提醒”页面,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页面中的内容,确保报名成功并查看现场确认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7)申请人体检使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 年 12 月修订)》并到杭州市西溪医院体检,要求完成其中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 日。

申请人将所有相关材料交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三、认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1.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网报系统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另外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在港澳台地区高校取得学历的,须提交《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以上材料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 年 12 月修

订版),要求在杭州市西溪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由主检医师作出“合格..”的明确结论并签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

须重新体检;申请人在体检时,经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持该项证书替代《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可免予递交第 6 项材料,但须递交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明。

8.劳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9.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予递交第 4 和第 6 项材料,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

10.无犯罪记录证明。

1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递交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斗三公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浙征职〔2014〕17 号)相关规定执行。

斗三公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