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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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0-05-28 14:00

学院各有关单位:

浙社科联发[2010]16号通知,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浙江当前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前沿性、创新性领域,突出主攻方向,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研究质量,推进理论创新,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服务,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繁荣浙江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研究重点

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研究重点为:①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深入实施“两创”战略、再创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②有浙江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问题;③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学术前沿问题,以及具有浙江特色和发展优势的学科建设问题。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申报者在申报时,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研究内容和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探索规律。鼓励和倡导研究者立足现实,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则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研究必须强调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三、课题类型、完成时间及申报要求

1、课题类型:分资助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资助课题经费,重点课题为每项5000-8000元,一般课题为每项2000-4000元。经专家评审为立项不资助、而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研究经费的,可立为不资助课题。

2、完成时间:应用对策类课题的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类课题为1-3年。课题研究阶段从2010年9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联时止(不包括成果发表时间)。

3、申报要求: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社科联研究课题。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省社科联课题(含省社科普及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0年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可同时申报2010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凡已获规划课题或科普课题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将视为自行放弃省社科联研究课题。

四、评审规则

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实行学会处资格审查、专家通讯初审和会议终审、省社科联党组审议的办法。会议评审时,按重点、一般、立项不资助、专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立项。其中,两类专项课题从通过初审的课题中评选。

五、申报方式

1、课题申报受理时间: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提交到科研处。

2、申报时需递交的材料为:

①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②《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所需申报表、课题论证(活页)请见附件。

附件:

1、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申报表

2、2010年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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