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三公

图片
斗三公校企合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010-09-28 10:00

近年来,学院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校企合作工作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不同,造成了对有些问题认识上的分歧,进而影响了执行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发展,逐渐使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针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碰到的相关问题,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 一、建立实运转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
??????? 1.实运转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应是已经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并且是协议期内的基地;
??????? 2.实习基地能接收3名以上学生顶岗实习,统计的顶岗实习情况应具有经学院批准的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单位考核意见;所参加的实习岗位应与本专业相对口;组织学生去合作企业参观、考察等不计入顶岗实习范畴;根据学生实习的实际天数计算实运转情况。
??????? 二、聘请兼职教师
??????? 1.聘请的兼职教师应是与本专业对口的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重点从实习基地聘请);
??????? 2.应是经学院批准聘用的兼职教师(以聘书为准)。
??????? 三、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
??????? 与我院已经签订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并且是协议期内的合作单位,统计时以合作单位与毕业学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
??????? 四、聘请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报告、讲座
经学院批准,从企业聘请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所开设的报告、讲座(重点从实习基地聘请)。
??????? 五、与企业合作开发校本教材
??????? 1.合作开发教材者系相关行业、企业的员工(重点与实习基地合作开发);
??????? 2.该教材应是本学年内新开发的教材;
??????? 3.该教材应是本学年内经学院审定定稿的教材。
??????? 六、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
??????? 1.合作开发课程者系相关行业、企业的员工(重点与实习基地合作开发);
??????? 2.该课程应是本学年内新开发的课程;
??????? 3.该课程应是本学年内经学院审定定稿的课程。
??????? 七、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
??????? 1.应是为行业、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重点为实习基地提供技术服务收入);
??????? 2.技术服务的内容主要是为我院的合作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安装调试服务、维修服务、供应服务、检测服务、技术文献服务、培训服务、技术咨询(包括: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开发(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
??????? 3.应有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
??????? 4.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 八、为企业培训员工
??????? 1.为企业员工提供技能与管理等各方面的培训(重点为实习基地培训员工);
??????? 2.应有为企业培训员工的证明材料;
??????? 3.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员工的合同。
??????? 九、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开创性工作
??????? 开创性工作是指学院目前尚未开展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新项目,并且该项目对全院具有指导和推广作用的,最终以形成的成果(如格式合同文本等)为准。
??????? 十、附注
??????? 1.学院各系与合作单位开展的合作及目标完成情况统计按本办法执行。
???????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

???????????????????????????????????????????????????????????????????????????????????????????????????????????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