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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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7项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立项和2项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立项
2013-08-06 09:16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99号)精神,我院柴庆娇老师申报的《高职财会类专业改善实训教学质量软环境的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852)、潘冬梅老师申报的《外贸人才结构与人才培养互动研究—以浙江省为例》(项目编号:y201327290)、刘睿伣老师申报的《浙江省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构》(项目编号:y201327221)、李蕾老师申报的《基于soa的开放式混合云在构建开放式教学平台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065)、袁芬老师申报的《基于云计算的虚拟计算机实验室的研究》(项目编号:y201327609)、王芳老师申报的《实验室贵重资产管理系统》(项目编号:y201326797)、张自强老师申报的《高职体育课内外一体化职业体能训练模式研究》(项目编号:y201326653)等获浙江省教育厅2013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希望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带领项目组成员认真组织并实施科研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在我院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前,通过省教育厅科研网填报《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对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2.项目完成后需结题的,项目责任人先在网上根据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待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的5月和10月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审批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3.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成果未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的,省教育厅不予承认、不给结题。

另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3〕81号),2013年度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名单中,我院会计系康 杰副教授的《会计专业教学与服务资源库的建设研究——以斗三公为例》(项目编号:lj2013191)、计算机与信息系黄华高级工程师的《云计算下计算机专业移动教学资源库研究与开发》获得立项(项目编号:lj2013190),希望负责人以项目为载体,切实增强培养实效,促进优势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提升我院的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